close
,,行車記錄器 類型,單機型| : 特價商品

征服者 雷達眼 VR-799+ 加強版雷達行車影像記錄器
很多網友都推薦說超讚喔

另外列出其他,,行車記錄器 類型,單機型| : 特價商品

都是Yahoo!奇摩購物中心最新 最便宜的價格

點下面的圖片就可以看到更多的分享

征服者 雷達眼 VR-799+ 加強版雷達行車影像記錄器
3期0利率每期 4266接受國泰世華等 28家銀行
6期0利率每期 2133接受遠東等 28家銀行
18期0利率每期 711接受玉山等 8家銀行
24期0利率每期 533接受中國信託等 12家銀行
12期每期 1141接受聯邦等 22家銀行
24期每期 586接受台北富邦等 6家銀行

征服者 雷達眼 VR-799+ 加強版雷達行車影像紀錄器





產 品 特 色



  • 解析度 Full HD 1920 x 1080dpi pixels 時間錄影像最多 30 張/秒。

  • 720P 模式下影像每秒張數最高可達每秒 60 張。

  • 結合 GPS 測速器、行車記錄器,節省車內有限空間。

  • 全球同步最新 GPS 模組接收敏感快速。

  • 軌跡回放於谷歌 (GOOGLE MAP) 國際電子地圖功能。

  • 內建 3G 重力變化感應器,可同時行進間 X 軸及 Y 軸、Z 軸重力變化,可自動強制錄影功能。

  • 內建紅外線補光器,可以於夜間低照度時,自動補光錄影。

  • 除行車影像記錄以外,可供做室內視監錄影工具 。

  • 事件強制錄影功能 (震動強制錄影、快速煞車強制錄影、瞬間加速強制錄影偵測)。

  • 事件強制錄影,感度調整功能。

  • 影片中截取影像功能。

  • 影片包含軌跡數據功能。

  • 支援直流電 DC12 到 DC24 伏特,大貨車、公車均可以隨插即用。

  • 強制儲存區及一般儲存區 Micro SD 卡分區儲存 (兩倍保存),保證影片可以保存安全無疑。

  • 針對臨時性突發事件,手動強制錄影功能,以手動強制保存方式錄影。

  • 影音播放及定格搜尋功能,可以縮放影像。

  • 硬體安裝簡便及快速操作。

  • 安全電腦軟體及方便軟體操作。

  • 同步錄音功能。

  • 行車影像及聲音收據的行車黑盒子,記錄完全行車事故過程、旅途安全記錄。

  • 高抗振動性,永久有效。

  • 影像同步時間、日期、車速、軌跡經緯度回放顯示功能。

  • 友善操作介面及功能操作,適合室內及車內安裝使用。

  • 電源重啟自動錄影功能,不受衛星定位否與影響。

  • 影像重寫自動覆蓋功能,當儲存卡空間不足,影像會自動覆蓋重新寫入。





實 拍 畫 面


《白天 拍攝》觀看時,請點選最高畫質觀看,以達最真實呈現


《夜間 拍攝》觀看時,請點選最高畫質觀看,以達最真實呈現


《雨天 拍攝》觀看時,請點選最高畫質觀看,以達最真實呈現


《地下室 拍攝》觀看時,請點選最高畫質觀看,以達最真實呈現






軟 體 介 面



  • 征服者 雷達眼 VR-799+ 升級加強版行車影像記錄器,具有的 GPS 定位功能,可以即時記錄車子的行駛狀況,車子行駛的時間,速度,行駛方向,所處位置等,同時可將這些資訊投放到 Google Map 上,讓您輕鬆查看車子的全程行駛軌跡記錄。





注 意 事 項



  1. 本產品廣告頁面引自原廠產品資料。

  2. 本產品所提供之測速功能,無法保證使用後百分之百不會遭取締超速,僅提供駕駛人超速警示之預警,提醒駕駛人減速行駛,以達到保障人車安全之目的,特別值得注意的是,使用此項物品並不代表您可以任意超速駕駛,請依照道路速限內行駛。

  3. 因產品不斷研發改良,原廠可能內容異動,本網頁所展示商品之規格 / 配件 / 顏色 / 外觀 / 包裝,僅供參考,如有變更恕不另通知,以實際出貨為準。

  4. 本網頁所呈現之圖片,如與實品顏色產生色差,可能因拍攝環境,或電腦螢幕設定,個人觀感之差異,本商品之圖片僅供參考。

  5. 本產品如有加送贈品,在贈品保固部份,新品故障非人為損壞,保固 7 天。
    (*贈品保固 7 天:已收到商品為主,開始計算天數至 7 天內)







原價:$0 
特價:$ 
省下:$ 搶購





原價:$0 
特價:$ 
省下:$ 搶購





原價:$0 
特價:$ 
省下:$ 搶購





原價:$0 
特價:$ 
省下:$ 搶購





原價:$0 
特價:$ 
省下:$ 搶購





原價:$0 
特價:$ 
省下:$ 搶購





原價:$0 
特價:$ 
省下:$ 搶購





原價:$0 
特價:$ 
省下:$ 搶購
以上商品價格以Yahoo奇摩購物中心公佈為準,圖文為原權利人所有,若有侵犯之處請盡速通知本站長,隨即修正或移除。
arrow
arrow

    阿胖的部落格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